青海 · 高等学校教师 /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青海省职称评审论文要求(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社科研究三系列)
青海省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的论文与业绩要求整理,副高层级的论文口径为学术期刊 2 篇,全文逐条对应 3 份现行文件,其中 1 份标注了发文字号,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与原文链接见页尾出处栏(部分链接为高校或第三方网站的公开转载,已逐条标注)。
副高层级的论文要求
下表数字取自该省高校教师系列文件中副教授一级的量化条件。
| 岗位类型 / 职级 | 论文与业绩口径 |
|---|---|
| 教学工作量要求 | 学术期刊 2 篇 |
| 刊物与署名限定 | 以上仅为篇数门槛。刊物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与专刊,以及署名位次与成果时间窗口, 以下方正文中该系列的认定条款为准。 |
篇数只是门槛的一部分。多数文件同时限定刊物范围(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专刊)、 署名位次(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与成果时间窗口(取得现职称以来),这三项通常比篇数更容易卡人, 逐条对照下面的正文再准备材料。
高等学校教师:分类评价,突出育人实绩
| 要求项 | 文件规定 |
|---|---|
| 政策核心 | 将高校教师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专职辅导员等类型,对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单独评审,青年教师须有学生工作经历。 |
| 分类评价与单独评审 | 副教授和教授一般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两种基本类型。对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单独评审。 |
| 青年教师学生工作经历硬性要求 |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有至少1年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党团组织负责人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
| 讲师(中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教学要求: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量和教学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 业绩成果: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著作、教材,或在中央、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1篇以上;参与完成教育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或从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取得一定效益,或获得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奖。 |
| 副教授(副高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讲师职务满1年且符合相应认定条件可申请认定;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 |
| 教学工作量要求 | 教学科研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至少1次为优秀。 教学为主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至少2次为优秀。 业绩成果(教学科研型):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参与编写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教材;参与完成重要的教育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或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获得较高水平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较高水平奖项。 专职辅导员副教授: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至少1次为优秀;年度考核结果至少1次为优秀;发表有较大影响的论文1篇以上;参与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或形成有较大影响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工作案例等。 |
| 教授(正高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
| 教学工作量要求 | 教学科研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至少2次为优秀。 教学为主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至少3次为优秀。 业绩成果(教学科研型):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独立编写、主编有重要影响的著作、教材;主持完成重要的教育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先进水平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指导学生获得先进水平奖项。 专职辅导员教授:承担2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质量评价至少2次为优秀;年度考核结果至少2次为优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论文1篇以上;主持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或形成有重要影响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工作案例等。 |
| 破格申报条件 | 破格副教授、高级实验师:具备学历条件,并担任讲师或实验师职务满3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破格教授、正高级实验师:具备博士学位的,担任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职务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担任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职务满3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
| 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绿色通道 | 直接申报教授: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项目,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重大奖项。 直接申报副教授: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要项目,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省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等重要奖项。 代表性成果评价: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学术会议报告、技术报告、著作、译著、编著、教材、艺术创作作品集,在相关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得到认可或采纳的资政报告,得到认可或推广的网络文化成果、工作案例等。 |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科研业绩积分制,量化指标明确
| 要求项 | 文件规定 |
|---|---|
| 政策核心 | 引入科研业绩积分制,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经纪四类,分类评价,量化指标清晰可操作。 |
| 科研业绩积分制度 | 助理研究员:任研究实习员以来,科研业绩积分需达到400分。 副研究员:任助理研究员以来,科研业绩积分需达到1000分。 研究员:任副研究员以来,科研业绩积分需达到2000分。 论文和总结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实用新型专利的累计积分不超过科研业绩总积分的50%,纳入科研业绩积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超过3篇、软件著作权不超过3项。 |
| 研究实习员(初级)评价标准 | 认定条件: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仅限技术经纪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专业能力: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业绩要求:参与相关的理论研究、专业技术分析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1项(件、篇)。从事技术经纪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培训。 |
|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大学专科学历(仅限技术经纪)满5年。 |
| 业绩成果(分类要求,需具备下列2项以上) | 基础研究: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获已授权发明专利1件;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项。 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技术推广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获已授权发明专利、良种审(认)定成果、新品种权1件(项)以上;参与制定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1项并公布实施。 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获已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形成技术报告、研究报告4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被市州级以上政府决策部门采纳1项。 技术经纪:参与促成技术交易3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获已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年新增产值500万元以上;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00万元以上。 |
|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
| 业绩成果(分类要求,需具备下列2项以上) | 基础研究:作为第二、三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件;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项(三等奖排名前五)。 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作为第二、三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技术推广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件;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制定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2项并公布实施。 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作为第二、三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形成技术报告、研究报告8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被省级以上政府决策部门采纳1项。 技术经纪:作为负责人促成技术交易5项,或作为第二、三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产生利润300万元或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000万元以上。 |
|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大学本科、硕士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或博士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 |
| 业绩成果(分类要求,需具备下列2项以上) | 基础研究: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著或主编(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件,并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排名前三)。 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技术推广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件(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或实用新型专利4件以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制定国家标准1项,或主持制定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1项并公布实施。 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代表性论文3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件(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或实用新型专利4件以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形成技术报告、研究报告10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被省级以上政府决策部门采纳2项。 技术经纪: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代表性论文3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件(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或实用新型专利4件以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产生利润500万元或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6000万元以上。 |
| 破格申报条件 | 破格副研究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1项(排第一);获得发明专利2件(排名前三),且转让或许可费用累计500万元;作为第一完成人制定地方(行业)标准2项;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破格研究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排名前三);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3件,且转让或许可费用累计1000万元;作为第一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1项;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1项。 |
| 核心期刊与论文认定 | 国内核心刊物:CSCD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内认定的核心期刊。 论文:是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和特刊等。 并列作者处理:出现并列第一作者或并列通讯作者时,按排序计算分值。 |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代表作与等效评价,核心期刊与智库成果并重
| 要求项 | 文件规定 |
|---|---|
| 政策核心 | 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研究两类,突出核心期刊论文、领导批示、课题项目等量化指标,推行代表作制度和等效评价制度。 |
| 研究实习员(初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 |
|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4年,可申报。 |
| 科研业绩成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 总成果量达5万字以上,其中一类成果不少于4万字。 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智库报告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前5),研究课题成果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前7)。 参与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 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次(不分排名),或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不分排名)。 |
|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可申报副研究员。 |
| 科研业绩成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项 | 总成果量达到15万字,其中一类成果不少于10万字。 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3篇)。智库报告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前3),研究课题成果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前5)。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著者个人撰写部分不得少于6万字。 主持完成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 智库报告获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无排名要求),或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前5)。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无排名要求),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5),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3),或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等级为良好以上。 |
|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 | 学历资历: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可申报研究员。年龄40岁以下申报研究员,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
| 科研业绩成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项 | 总成果量达到30万字,其中一类成果不少于20万字。 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智库报告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研究课题成果1项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前3)。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著者须是第一作者且个人撰写部分不得少于10万字。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 智库报告获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前5),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排名前3)。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3),或三等奖1项(排名第1),或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等级为良好以上。 |
| 破格条件 |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且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申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与之同等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或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独立、主持完成的智库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直接获得上一级职称申报资格。 |
| 核心期刊与重要报刊认定 | 核心期刊:南京大学“核心期刊(CSSCI)”及其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的正刊及集刊(不含扩展板),发表在国际期刊并列入SSCI或SCI的论文。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理论性文章等同于权威期刊。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对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
| 等效评价制 | 发表于中央主要媒体并产生重要影响的理论文章,以及为重要决策所采纳的建言献策成果,在职称评审中与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著作具有同等效力。 |
政策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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