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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称评审论文要求(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社科研究三系列)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职高专院校文件)、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的论文与业绩要求整理,副高层级的论文口径为教学为主型 学术期刊 1 篇,全文逐条对应 3 份现行文件,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与原文链接见页尾出处栏(本页链接均为高校或第三方网站的公开转载,未检索到政府官网直链)。

副高层级的论文要求

下表数字取自该省高校教师系列文件中副教授一级的量化条件。

岗位类型 / 职级论文与业绩口径
教学为主型学术期刊 1 篇
刊物与署名限定以上仅为篇数门槛。刊物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与专刊,以及署名位次与成果时间窗口, 以下方正文中该系列的认定条款为准。

篇数只是门槛的一部分。多数文件同时限定刊物范围(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专刊)、 署名位次(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与成果时间窗口(取得现职称以来),这三项通常比篇数更容易卡人, 逐条对照下面的正文再准备材料。

高等学校教师(高职高专院校):教学与实践并重,分类评价明确

政策核心:将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突出教学业绩、企业实践和学生工作经历,强化“双师型”导向。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在于强化职业教育教学特色,突出实践能力和育人实效。

要求项文件规定
师德师风与政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企业实践硬性要求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课教师平均每年不低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 这一要求贯穿教师职业生涯,体现了职业教育对实践能力的高度重视。
学生工作经历要求讲师:40岁以下教师须兼任一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副教授、教授:任现职以来,40岁以下教师须兼任一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比例控制:教学质量考核优秀需排在本单位前20%以内,学校公示并出具红头文件。这一规定确保了优秀评价的含金量和公平性。
讲师(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教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教学要求: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担任1门以上课程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讲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考核合格以上。 业绩成果: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教学类)和1条(论文/著作类): 教学类:至少有1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称号;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直接参加或指导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参加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1项以上。 论文/著作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副教授(副高级)分类评价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教学工作量要求: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必修课的全部讲授工作,指导对学生实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指导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学年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优秀。 教学为主型教师:累计3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或主持2项校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或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 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或获河北省教育育人楷模、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担任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等课程主讲人(排名前2)。 获省级教学类竞赛二等奖以上或校级教学类竞赛一等奖以上。 本人参加或直接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参编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或参编正式出版教材1部(8万字以上)。 教学科研型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8条中的1条和第9-11条中的1条: 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市厅级第一名,省部级以上额定人员)。 有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主讲人(排名前3)。 本人参加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技能大赛等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并已转让和应用。 主持横向课题,工科类累计到账经费60万以上,理科类20万以上,社科类5万以上。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 在科技成果转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专家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得到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教授(正高级)分类评价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教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教学工作量要求: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1门为必修课程。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教学为主型教师:累计4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其中1篇核心期刊论文)教学研究论文,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或主持2项市(厅)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省级排名前3,国家级额定人员)。 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或获河北省教育育人楷模、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担任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等课程负责人。 获教学类竞赛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本人参加或直接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 教学科研型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8条中的1条和第9-11条中的1条: 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有3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过1次学校教学比赛一等奖(综合类)。 担任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主讲教师(前三名)。 本人参加或直接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1项国家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其中1项已转让和应用。 主持横向课题,工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理科类累计到位经费30万以上,社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万以上。 被SCI、EI、S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5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同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在科技成果转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专家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破格申报条件明确破格副教授: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二名;或本人参加或直接指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同时需具备主持完成1项省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基金以上课题或承担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在《Nature》《Science》《Cell》等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等条件之一。 破格教授: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以上(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同时需具备主持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或在《Nature》《Science》《Cell》等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核心期刊与论文认定国内核心学术期刊范围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SCI、EI、SSCI索引期刊。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本专业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视同为核心期刊论文。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或社会调研报告得到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纳的,视同为核心期刊论文。
课题认定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类评价,成果量化明确

政策核心: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服务三类,分类评价,突出科研项目、科技奖励、论文著作、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成果转化效益等核心指标。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设定了详细的申报评审标准。

要求项文件规定
三大专业分类设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服务三类,每类均有明确的工作业绩条件要求。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工作能力: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业绩成果:须根据岗位类别,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课题:主持完成县级科研或科研合作项目1项以上,或主研完成国家级(前7名)、省级(前5名)、市(厅)级(前3名)科研课题1项以上。 获奖:获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 论文著作:参与编写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知识产权:获1件以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标准:参与制订企业标准及以上1项以上。 效益(应用类):从事成果转化获得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 咨询(咨询类):参与起草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影响的决策建议,或参与撰写有影响的咨询报告1篇以上。 代表作:参与完成代表作1项以上。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
业绩成果:须根据岗位类别,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课题:主持完成市(厅)级或主研完成(前3名)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获奖: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1项以上。 论文著作:以主要作者(前2名)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以上)。 知识产权:获1件以上(前2名)发明专利。 标准:以主要编制人(前5名)制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或以第一编制人制订省级(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以主要编制人(前3名)制订省级(行业)标准2项以上。 效益(应用类):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获得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或获1件以上(前2名)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 咨询(咨询类):主持起草有影响的决策建议或咨询报告2篇以上;或主要参加起草(前3名)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建议或咨询报告3篇以上。 代表作:参与完成(前5名)代表作1项以上。 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仅满2年,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需具备获国家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6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获2件以上(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50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成果转化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等条件中的三条。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工作能力: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业绩成果:须根据岗位类别,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课题:主持完成省(部)级或主研完成(前2名)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获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或获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2项以上。 论文著作:以主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知识产权:获2件以上(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 标准:以第一编制人制订省级(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以主要编制人(前3名)制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 效益(应用类):获2件以上(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至少1项实施转化,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或取得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收益150万元以上。 咨询(咨询类):主持起草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建议,或主持撰写有重大影响的咨询报告3篇以上。 代表作:具有代表作(第1名)1项以上。 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副研究员职称仅满2年,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需具备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获3件以上(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成果转化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800万元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等条件中的三条。 代表作制度:针对无法用奖励、论文、资金数量体现,但具有广泛专业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成果,可由申报单位核定、评委会审核。需由5名以上非同单位正高级专家认同,并达到相应水平(如基础研究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应用研究要求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等)。
核心期刊与论文认定核心期刊指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的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以上是指中文核心、SCI、EI(期刊类)、SSCI。

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课题、奖励、论文/批示三位一体

政策核心:将课题、获奖、论文/批示作为高级职称的核心评价指标,领导批示纳入核心业绩成果。

《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为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设定了详细的申报评审标准。

要求项文件规定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有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作能力:具备比较系统扎实的本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明确的研究方向;掌握本学科主要研究方法。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主持或参加完成市(厅)级研究课题2项以上。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1次以上。 参与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工作能力:具备较深厚的本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综合研究上有创新或突破;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 获市(厅)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作会议发言1次以上。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第一作者,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有3篇以上研究报告获党委政府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用(第一作者)。 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现职称仅满2年,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需具备获省(部)级奖二等奖(前3名)1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2项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以上(第一作者,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有4篇以上研究报告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工作能力: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在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综合研究上有创新或突破,是本学科某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课题3项以上。 获市(厅)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参加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并作会议发言2次以上。 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2部以上(第一作者,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有4篇以上研究报告获政府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用(第一作者)。 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现职称仅满2年,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需具备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前5名),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第1名);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3部(第一作者,本人完成20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有6篇以上研究报告被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用。
核心期刊与论文认定核心期刊范围包括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视同为核心期刊论文。
学术专著界定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
领导批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副省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用的研究性成果,批示件需有领导签章,并在显著位置注明作者排名情况。

政策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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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发布机构发文字号原文链接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教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副教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讲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原文未标注发布机构)原文未标注发文字号查看原文(公开转载)
《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原文未标注发布机构)原文未标注发文字号查看原文(公开转载)
《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原文未标注发布机构)原文未标注发文字号查看原文(公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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