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 高等学校教师 /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论文要求(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社科研究三系列)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的论文与业绩要求整理,副高层级的论文口径为科研系列副研究员 核心期刊 2 篇 或 学术期刊 5 篇;学术期刊 1 篇,全文逐条对应 3 份现行文件,其中 3 份标注了发文字号,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与政府官网原文链接见页尾出处栏。

副高层级的论文要求

该省高校教师文件未给出统一篇数,下表数字取自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一级的量化条件。

岗位类型 / 职级论文与业绩口径
学术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核心期刊 2 篇 或 学术期刊 5 篇
业绩成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三项学术期刊 1 篇
刊物与署名限定以上仅为篇数门槛。刊物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与专刊,以及署名位次与成果时间窗口, 以下方正文中该系列的认定条款为准。

篇数只是门槛的一部分。多数文件同时限定刊物范围(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专刊)、 署名位次(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与成果时间窗口(取得现职称以来),这三项通常比篇数更容易卡人, 逐条对照下面的正文再准备材料。

高等学校教师:五类岗位分类,教学科研并重

政策核心: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高校专职辅导员5种类型,分类评价,突出教学实绩和科研成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广西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在于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强化教书育人实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要求项文件规定
五类岗位分类将全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高校专职辅导员5种类型。各高校应根据实际,对本校教师职称评审类型进行合并或细分,按照不低于自治区评审基本条件的要求,制定本校具体评审条件。
师德师风“一票否决”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2年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
学生工作经历要求从教以来有班主任、辅导员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善于言传身教,注意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渊博的知识教育影响学生。
讲师(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教学要求:承担1门以上课程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等级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业绩成果:需具备教学(工作)业绩成果条件和科研业绩成果条件中各1项。教学业绩包括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获校级以上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奖励、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导学生获校级以上奖励等;科研业绩包括获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等。 论文要求: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副教授(副高级)五类岗位评价标准学历资历: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教学要求: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系统讲授2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系统讲授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等级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从教以来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教学业绩成果(不同岗位类型要求不同)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排名前八)。 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五)以上。 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获省部级以上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奖励;或获市厅级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奖励。 指导学生(排名前二)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科研业绩成果(不同岗位类型要求不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前二)。 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主持完成行业企业横向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通过鉴定验收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系统讲授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相关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独立起草过学生管理工作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高水平调研报告1项以上。所带学生班级、党团组织获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年度考核有1次为“优秀”。 科研业绩:获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或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论文要求: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需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国家主流媒体上发表引领性文章,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型1篇以上,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同时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需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国家主流媒体上发表引领性文章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同时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教授(正高级)五类岗位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教学要求: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系统讲授2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系统讲授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等级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博士学位点或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指导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其他学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
教学业绩成果(不同岗位类型要求不同)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 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 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获国家级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 指导学生(排名前二)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科研业绩成果(不同岗位类型要求不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之一;或获省部级上述奖项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 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 主持完成行业企业横向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通过鉴定验收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系统讲授2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相关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起草过重要的学生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高水平的调研报告2项以上。所带学生班级、党团组织获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市厅级以上表彰。 科研业绩:获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论文要求: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教师需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国家主流媒体上发表引领性文章,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型2篇以上,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同时在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需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国家主流媒体上发表引领性文章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同时在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破格申报条件破格副教授: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特别优秀者。需新增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3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或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排名前五);或获国家级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二等奖以上奖励等条件之一。 破格教授: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副高级职称2年以上。需新增主持2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1项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或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国家级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等条件之一。
代表性成果评价提交能体现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论文著作、专利成果、技术报告、专业作品、教学与工作案例等相关成果材料,经本单位组织2名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鉴定,达到专业任职要求。
论文、论著认定“著作”是指以独著、第一作者或主编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学术专著、译著或编著、教材、个人艺术创作作品集。“论文”是指以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权威刊物”“国家主流媒体”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类精细,成果量化明确

政策核心: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类别,分类评价,量化指标清晰可操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设定了详细的申报评审标准。

要求项文件规定
研究实习员(初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专业能力: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与政府部门的科研项目、课题或单位下达的科研项目;参与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农作物品种审定等1项以上;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能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参与单位重要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参与科研项目的管理、科普活动的策划工作;参与制定本专业、本岗位工作方案20起以上;获得专业技能比赛个人奖奖励。 学术成果:参与发表专业论文或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总结)等1篇。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4年。 专业能力: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具有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项目(课题)或其他项目(课题)研究的经历。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完成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主要参与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获得动植物新品种权1个;或获省级以上审定通过动植物新品种1个。 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成果转让费10万元以上;参与完成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的专用技术项目或技术革新项目2项以上;参与制定地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1项并颁布实施。 从事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的人员,需参与制(修)定省(部)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1篇以上;或参与技术转移项目累计交易额500万元以上;或参与撰写的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调查研究报告1篇并被采纳;或参与制定本岗位工作方案30份以上;或参与策划单次参与人数500人以上的科普活动2次以上。
学术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具有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且参与撰写3000字左右的调查研究报告1份。 破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大专学历且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3年以上。需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三);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高起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累计40万元以上。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5年。 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具有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具有主持各类科研项目(课题)或主要参与各类科研活动的经历。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七),或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五)。 新增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新增主持完成科研经费累计8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或作为第一培育人获得动植物新品种权1个;或作为第一育成人获省级以上审定通过农作物品种1个。 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科研工作的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的科研成果成果转让费3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修)定并颁布实施行业技术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 从事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的人员,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参与制(修)定省(部)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文件1篇以上;或参与技术转移项目累计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或参与撰写的咨询报告被省(部)级职能部门采纳2项;或主要参与组织策划单次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的大型科普活动3次以上。
学术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高起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从事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科技咨询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普服务的人员,以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主编科普类书籍2册以上。 破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研究员1年,具备硕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研究员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助理研究员3年。需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特别贡献奖(排名前十);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成果转让费50万元以上。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5年。 专业能力:科研工作能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具有主持各类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各类科研活动的经历。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省部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科技特别贡献奖(排名前七);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七),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新增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新增主持完成研究经费累计2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其中单项经费50万元以上1项)。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件(其中1件产生转化效益);或作为第一培育人获得动物新品种权1个,或植物新品种权2个。 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科研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研究成果成果转让费累计50万元以上;或主持制(修)定并颁布实施行业技术标准2项,或地方标准3项以上。 从事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的人员,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主持制(修)定省(部)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文件1篇以上;或促成技术转移项目累计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或主持撰写的咨询报告获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职能部门采纳2项;或组织策划单次参与人数2000人以上的大型科普活动5次以上。
学术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 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作为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破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大专学历且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副高职称3年以上。需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十),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新增主持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成果转让费累计100万元以上。
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是指申报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人完成的标志性业绩或学术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课题)、学术论文、研究报告、选题策划报告、审读校对意见、设计制作方案等。申报人须指定1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决策咨询类信息替代论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核心期刊与智库成果并重,替代机制灵活

政策核心: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研究两类,突出核心期刊论文、领导批示、课题项目等量化指标,推行代表作制度,成果替代机制灵活。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设定了详细的申报评审标准。

要求项文件规定
研究实习员(初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且从事研究工作;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专业能力: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高、中级职称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 业绩成果:参与并完成科研项目1次,独立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译文1篇。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 专业能力:对某一学科或特定领域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掌握科研工作的方法,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参与并完成本学科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
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三项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译文3篇,其中2篇为独立发表。 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署名作者,专著字数12万字以上,译著15万字以上)。 参与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 作为成员参与完成的研究成果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1项。 参与完成的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1篇(不含论点摘登)。 作为成员参与的研究成果获设区市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或被设区市以上党委、政府、人大相关文件正式采纳1项。 作为成员参与起草、编制或制(修)定市级以上重大工作报告、政策文件、发展规划1项。 破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年限。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获设区市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或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独立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专业能力: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丰富的学术积累。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研究;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人员,能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
业绩成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三项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级重要报纸上(理论文章)。 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第一译者,专著字数15万字以上,译著字数20万字以上)。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研究项目2项。 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撰写字数在30%以上),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的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转载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1篇。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或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或被国家各部委、省级党委、政府、人大相关文件正式采纳1项或被设区市党委、政府、人大相关文件正式采纳2项。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起草、编制或制(修)定省部级以上重大工作报告、政策文件、发展规划2项。 破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年限。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或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在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在本学科某一领域做出开创性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人员,能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
业绩成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三项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级重要报纸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独立发表。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立作者或独立译者,专著字数15万字以上,译著字数20万字以上)。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完成国家级研究项目2项。 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撰写字数在30%以上),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项1项,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市厅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转载1篇,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2篇。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或被国家各部委、省级党委、政府、人大相关文件正式采纳2项。 主持起草、编制或制(修)定省部级以上重大工作报告、政策文件、发展规划2项。 破格条件: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年限。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相关文件采纳或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项;或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在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核心期刊与重要报刊认定国家级重要报纸: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文章的字数在1500字以上)。 国内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目录”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哲学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收录的顶级、权威和核心期刊。 顶级期刊: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期刊分类为参照。
成果替代机制灵活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 在科研业绩成果中,如有两部及以上专著,第二部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可替代核心论文1篇,但只能替代1次。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或被国家各部委、省级党委、政府、人大相关文件正式采纳2项,可替代核心论文1篇,但只能替代1次。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的,可替代论文1篇,但只能替代1次。
领导肯定性批示界定是指相关级别领导做出的“转ⅹⅹ部门(领导同志)阅研或肯定性评价”等肯定性批示,圈阅或只写阅不列为领导批示。只认定经正规内参刊物或由单位正式报送给各级领导同志参阅的研究成果。
决策咨询类信息刊物界定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省部级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设区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采用的内参报告或信息刊物。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或设区市相应部门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
代表作制度申报人需围绕其主要研究方向提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1项代表性学术成果作为代表作,由业内专家对代表作成果进行评价,其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政策出处

本页整理自以下 3 份公开文件,其中 3 份标注了发文字号,链接直达政府官网

政策名称发布机构发文字号原文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职办〔2019〕52号查看原文(政府官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职办〔2022〕44号查看原文(政府官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职办〔2022〕46号查看原文(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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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由督字诀教务督导团队按公开文件整理与核校,内容整理自上表所列公开文件,主要文件发文年份为 2022 年,本站最后核对日期 2026-03-23。 职称评审条件按年度调整,且以本单位下发的当年度评审通知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两者不一致时以官方文件为准。整理过程中如遇原文未标注发文字号或未提供链接的情况,本页如实标注为缺失,不做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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