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 高等学校教师 /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甘肃省职称评审论文要求(高等学校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的论文与业绩要求整理,副高层级的论文口径为教学为主型 学术期刊 1 篇,全文逐条对应 2 份现行文件,其中 1 份标注了发文字号,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与原文链接见页尾出处栏(部分链接为高校或第三方网站的公开转载,已逐条标注)。

副高层级的论文要求

下表数字取自该省高校教师系列文件中副教授一级的量化条件。

岗位类型 / 职级论文与业绩口径
教学为主型学术期刊 1 篇
刊物与署名限定以上仅为篇数门槛。刊物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与专刊,以及署名位次与成果时间窗口, 以下方正文中该系列的认定条款为准。

篇数只是门槛的一部分。多数文件同时限定刊物范围(是否列入认定目录、是否排除增刊专刊)、 署名位次(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与成果时间窗口(取得现职称以来),这三项通常比篇数更容易卡人, 逐条对照下面的正文再准备材料。

高等学校教师:分类评价,突出教学实绩与成果转化

政策核心:将高校分为科研型大学、教学型院校、专科高职院校等不同类型,分类评价,突出教学业绩与科研成果并重,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导向。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肃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在于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强化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成果转化效益。

要求项文件规定
分类评价原则对以科研型为主的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的转化;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握突出教学业绩、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测评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
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条件直接申报教授:作为项目第一主持人完成的科技成果,经推广转化后形成新产品,创收2000万元以上且形成利税200万元以上;或作为第一研发人,通过技术改造革新,创收5000万元以上且形成利税500万元以上;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 直接申报副教授:作为前2名完成人完成的科技成果,创收1000万元以上且形成利税100万元以上;或作为第一研发人,创收3000万元以上且形成利税300万元以上;或作为前3名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
副教授(副高级)评价标准教学要求:系统承担过2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1门须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 教学奖励: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农业丰收奖、社会科学奖;作为前5名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二等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得省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名师、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等荣誉称号;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等。 论文论著: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或作为第一作者主编教材1部(本人完成全书的1/4)或独立出版专著、译著1部,并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参编著作10万字以上,并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科研课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前3名完成人完成省部级项目、课题1项;作为前2名完成人完成市厅级项目、课题1项;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科技成果经推广转化后形成新产品,为学校创纯收入10万元以上(高职高专5万元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音乐教师举办过省级专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场演出;美术教师作品被省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体育教师担任过省级运动会的裁判等。
教授(正高级)评价标准教学要求:系统承担过2门以上专业主干课(以教学为主者3门),其中1门为基础课。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 教学奖励: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教学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一、二等奖;作为前3名完成人完成了创建新学科、新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论文论著: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SCI、SSCI、EI、ISTP、A&HCI收录),或发表国家级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作为第一作者主编教材1部(本人完成全书的1/3),或独立出版专著、译著1部,并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 科研课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前3名完成人完成国家级项目、课题1项;作为前2名完成人完成省部级项目、课题1项;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科技成果经推广转化后形成新产品,为学校创纯收入2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30万元以上,高职高专教师10万元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作为前3名完成人通过国家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1项;音乐教师举办过省级专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场演出或担任过省级大型演出的编导、指挥2次;美术教师作品被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画院收藏;体育教师担任过国家级运动会的裁判或省级运动会的裁判长。
论文、论著认定国家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各部委主管或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指SCI、SSCI、EI、ISTP、A&HCI收录的论文。 核心期刊:指在北京大学编著的《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收录的刊物。 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前言或后记说明中未注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论文:均指独立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核心期刊与智库成果并重,破格条件明确

政策核心: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研究两类,突出核心期刊论文、领导批示、课题项目等量化指标,推行代表作制度。

《甘肃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研究实习员(初级,单位考核认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设定了详细的申报评审标准。

要求项文件规定
品德条件“零容忍”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取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
助理研究员(中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任研究实习员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任研究实习员满4年。
业绩成果: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获市厅级表彰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1次;或参与完成市厅级社科领域课题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或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其中1-3项至少占1项):本人在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中撰写字数5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被重要文摘全文转载1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或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论文2篇;年度考核获2次以上优秀等次;参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获奖镇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作为前2名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获县(市、区)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县(市、区)级以上部门采纳1项。
副研究员(副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博士学位,任助理研究员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 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必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学术水平能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中撰写3万字;或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报告1篇。
业绩成果: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前6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社科领域课题项目1项;或获省级表彰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或完成(前4名)省级社科领域课题项目1项。 或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4项至少占1项):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智库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1项;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被重要文摘全文转载1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权威报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或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1部;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年度考核获3次优秀等次;培养指导至少2名中青年学术技术人员,至少1名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2年以上。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符合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1-4项至少占1项)。
研究员(正高级)评价标准学历资历: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任副研究员满5年。 帮扶基层经历:同副研究员要求。 学术水平能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或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国家部委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报告1篇。
业绩成果: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获国家级表彰1次;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列入国家级项目1项;或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4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名)1次;或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其中1-4项至少占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1次。 或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4项至少占1项):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智库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1项;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被重要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转载2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权威报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1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或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或本专业编著2部;获市厅级表彰2次;受聘为全国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培养指导至少3名中青年学术技术人员,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破格条件:同副研究员破格要求。
核心期刊与重要报刊认定国内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SD)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准,不包含增刊。 国家权威报: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 重要文摘:《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代替1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的。

政策出处

本页整理自以下 2 份公开文件,其中 1 份标注了发文字号,链接为政府官网或公开转载页(转载来源已逐条标注)

政策名称发布机构发文字号原文链接
《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文件内未标注文号,以文件标题为准)查看原文(公开转载)
《甘肃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社通〔2021〕283号查看原文(政府官网)

请以官方文件为准

政策按年度调整,本栏目只做整理,不具解释权

本页由督字诀教务督导团队按公开文件整理与核校,内容整理自上表所列公开文件,主要文件发文年份为 2021 年,本站最后核对日期 2026-04-01。 职称评审条件按年度调整,且以本单位下发的当年度评审通知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两者不一致时以官方文件为准。整理过程中如遇原文未标注发文字号或未提供链接的情况,本页如实标注为缺失,不做补写。

督字诀不提供代写、代发服务,不承诺录用、见刊或职称晋升结果。 如需结合材料现状判断差距,可拨打 17762446702匡老师)。返回各省对照表